公告日期:2026-01-30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6-00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出资人组会议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29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号双创大厦 18 楼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5、主持人:代理董事长张莉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76 人,代表股份 212,566,09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6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3,335,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1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74 人,代表股份 89,230,4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424%。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 人,代表
公司股份 112,252,2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5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2,252,2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592%;通过网络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75 人,代表股份 100,313,81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0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083,3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9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974 人,代表股份 89,230,4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424%。
8、公司管理人代表、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议案 1.00《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048,374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51%;反对 3,483,794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89%;弃权 33,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252,286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796,088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33%;反对 3,483,794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29%;弃权 33,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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