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9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26 年 1 月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根据景峰医药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和《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景峰医药于2025年10月21日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或者“法院”)送达的(2024)湘07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湘07破15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并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025 年 10 月 22 日 , 常 德 中 院 在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06d6258f66504c7faaa276f42aebd0ac)发布了《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5]湘07破15号),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年11月23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5年12月3日上午9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5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2025年12月3日,景峰医药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经报请常德中院,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29日上午9时召开第二次债权人
会议,审议表决《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将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1月29日上午9时
二、会议形式及地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常德中院破产审判庭,决定参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请在2026年1月28日下午5点前与管理人联系确认现场参会。参加网络会议的债权人可根据债权人网络会议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自行选择电脑或者手机参会。电脑端需要访问“e破通网络会议系统”(https://ept.jiulaw.cn)登录,手机端需要搜索微信小程序“e破通网络会议”登录。
三、会议主要议程
1、管理人或债务人介绍《重整计划(草案)》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说明;
2、债权人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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