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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2 19:14:08 股吧网页版
*ST景峰:关于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3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6-003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或者“公司”)于2025 年10 月21 日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或者“法院”)送达的(2024)湘07 破申7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湘07 破15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5 年 10 月22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并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025 年 10 月 22 日 , 常 德 中 院 在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06d6258f66504c7faaa276f42aebd0ac)发布了《公告》,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 年11 月23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
债权,并定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 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5 年10 月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2025 年12 月3 日,景峰医药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经报请常德中院,公司管理人将于 2026 年1 月29 日上午 9 时召开第二次债权
人会议,审议表决《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将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会议形式及地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常德中院破产审判
庭,决定参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请在2026 年 1 月28 日下午 5 点前与管理人联系
确认现场参会。参加网络会议的债权人可根据债权人网络会议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自行选择电脑或者手机参会。电脑端需要访问“e破通网络会议系统”(https://ept.jiulaw.cn)登录,手机端需要搜索微信小程序“e破通网络会议”登录。

三、会议主要议程

1、管理人或债务人介绍《重整计划(草案)》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说明;

2、债权人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以上为暂定的会议议程,根据会议需要届时可能进行适当调整。

《重整计划(草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表决方式和期限

1、现场参会的债权人,可在会议现场提交表决票,或者在2026 年1 月29 日下
午3 点前将表决票提交至管理人处。

2、网络参会的债权人,可于2026 年1 月29 日下午3 点前在网络会议系统中表
决,也可以在2026 年1 月29 日下午 3 点前将表决票提交至管理人处;债权人同时
提交书面表决意见又在网络会议系统中进行投票表决的,如表决意见不一致的,以书面表决意见为准。

3、以邮寄方式提交表决票的,在邮件备注栏写明:景峰医药表决票。为避免管理人未能及时收到表决票,如债权人决定以邮寄方式提交表决票的,请提前安排寄出。

五、重整工作进展

2025 年10 月21 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湘07 破申7 号《民事裁定书》
和(2025)湘 07 破 15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0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并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025 年10 月22 日,常德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公告》,
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 年11 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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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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