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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2 19:14:09 股吧网页版
*ST景峰: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3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6-00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29 日 14:30

2、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3、表决议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5 年 10 月 21 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4)湘 07
破申 7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湘 07 破 15 号《决定书》,常德中院裁定
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
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并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因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
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管理人定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出资人组会议,审议表决《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会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出资人组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1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1 月 23 日,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1 月 2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重整管理人代表人员;

(4)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8、会议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 号双创大厦 18 楼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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