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9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以电子 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以通 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4、会议由代行董事长张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名称调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备案 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制定、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章程修正案及修 订后的《公司章程》等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治理制度及废止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废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办法(2010年4月)》。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修订后的上述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后名称调整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总裁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同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同步废止《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0年2月)》《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制度(2010年4月)》《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核销管理制度(2010年4月)》《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10年4月)》《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2010年4月)》《内部控制制度(2010年4月)》《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10年4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10年4月)》《内部审计制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