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25 年 12 月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根据景峰医药于2025年12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特别提示:
景峰医药于2025年10月21日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或者“法院”)送达的(2024)湘07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湘07破15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并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025年10月22日,常德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06d6258f66504c7faaa276f42aebd0ac)发布了《公告》,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年11月23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5年12月3日上午9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5年10月23日和2025年11月2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和《关于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2025年12月3日上午9时,景峰医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准时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及参会情况
(一)会议议程
1、管理人作重整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和审查工作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3、管理人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4、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代表分别作工作情况说明;
5、管理人通报管理人报酬的收取方案;
6、管理人作后续非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规则的报告,并由债权人予以表决;
7、常德中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8、管理人及债务人回答债权人提问。
(二)参会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主要人员包括:截至债权申报期届满之日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或其代理人、管理人工作人员、重整专项审计评估机构代表、债务人代表、债务人职工代表等。
二、债权核查情况
景峰医药重整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3日。截至债权申报期届满,申报债权总额为233,271.65万元(不含职工债权)。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已申报的债权中,经管理人审查确定的债权总额为97,750.52万元,涉及债权人43家。其中1户确认为税款债权,债权金额为131.77万元;其余42户确认为普通债权,债权金额为97,618.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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