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8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或者“公司”)于2025 年10 月21 日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或者“法院”)送达的(2024)湘07 破申7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湘07 破15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5 年 10 月22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并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025 年 10 月 22 日 , 常 德 中 院 在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发布了《公告》,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 年11 月23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
债权,并定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 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5 年10 月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 年12 月3 日上午9 时
二、会议形式及地点
(一)现场会议
1、会议地点:常德中院破产审判庭
2、决定参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请在2025 年12 月2 日前与管理人联系确认现
场参会。
参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3、现场参会的债权人请提前到达会场,通过法院安检后进入法庭签到,并向管理人提交上述授权资料。
(二)网络会议
本次网络会议通过e破通网络会议平台(https://ept.jiulaw.cn)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会人员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端参会,具体参会方式如下:
1、债权人将在2025 年12 月3 日前收到债权人网络会议平台发送的参会账号和
密码。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债权人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凭账号密码登录“e破通网络会议系统”(https://ept.jiulaw.cn)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搜索“e破通网络会议”微信小程序进行会议测试。如有问题,请于本次会议召开之前及时联系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人:张律师、沈律师,联系电话:18301563820/15115668212;联系邮箱:hnjfyyglr@163.com;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1楼管理人办公室)。
2、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并进行投票表决。
3、依法申报的债权人一般会在2025 年12 月3 日前收到债权人网络会议平台发
送的含有用户名账号及密码的短信,请债权人登记的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务必确保手机畅通。
三、会议主要议程
1、管理人作重整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和审查工作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3、管理人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4、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代表分别作工作情况说明;
5、管理人通报管理人报酬的收取方案;
6、管理人作后续非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规则的报告,并由债权人予以表决;
7、常德中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8、管理人及债务人回答债权人提问。
以上为暂定的会议议程,根据会议需要届时可能进行适当调整。
四、表决方式和期限
1、现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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