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SZ000908)$ 我理解您对大连德泽药业相关交易情况的疑惑。根据您提供的法院裁定书和相关信息,这确实是一个比较曲折的过程。简单来说,武义慧君撤回强制清算申请,是在石药联合体拍下大连德泽资产包之后发生的,且这两者并非同一件事物(资产 vs. 公司主体),所以并不矛盾。
让我用一个表格帮您梳理一下关键的时间线和逻辑关系,可能会更清晰:
时间节点 关键事件 主体/对象 状态/结果
2023年11月24日 法院裁定受理武义慧君对大连德泽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大连德泽公司(法人主体) 进入强制清算程序
2023年12月6日 法院指定清算组 大连德泽公司(法人主体) 清算组成立
2025年4月 *ST景峰公告,常德景泽(由石药等增资)将参与竞拍大连德泽清算资产包 大连德泽资产包 计划拍卖
2025年5月8日 常德景泽在京东拍卖平台以约3.13亿元成功竞得大连德泽的资产包(包括股权、无形资产等) 大连德泽资产包 资产包被拍下(但资产所有权尚未最终移交)
2025年9月5日 大连德泽公司全体股东决议,将公司经营期限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公司继续存续经营(您提供的裁定书内容) 大连德泽公司(法人主体) 股东达成存续共识
2025年9月12日 法院基于股东决议,裁定准许武义慧君撤回对大连德泽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您提供的裁定书内容) 大连德泽公司(法人主体) 强制清算程序撤回,公司存续
? (未来) 常德景泽与原大连德泽清算组、法院就已竞拍成功的资产包的后续处理进行协商(可能包括付款、移交、或解除拍卖合同等) 大连德泽资产包 目前存在不确定性
核心解释
现在我们来解释您最关心的问题:“资产都被拍下了,为什么还能撤回清算?”
1. 拍卖的是“资产包”,而非公司股权:此前石药联合体通过常德景泽竞拍得到的,是大连德泽清算组打包处置的具体资产,包括股权、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这类似于购买了一个公司的“零件”。而武义慧君申请撤回的,是对大连德泽这个“法人主体”的强制清算程序。强制清算程序的目的是终结公司生命、处理剩余财产后注销公司。现在股东们决定不让公司“死”了,所以清算程序也就失去了基础,可以撤回。
2. 时间上的衔接与可能的原因:资产包的拍卖在5月,而股东决议公司存续在9月。这中间可能发生了一些变化,例如:
· 石药集团作为*ST景峰预重整投资人的协调:石药集团可能出于整体重整方案的考虑,在成功竞得资产包(确保了核心资产不流失)后,推动或认可了原大连德泽股东(包括武义慧君和ST景峰)之间就公司存续达成一致。这比单纯接收一堆资产再重组可能更高效。
· 寻找更优解:如果大连德泽公司能够存续,并且其原有的经营资质、许可、部分合同关系等得以保留,石药集团后续整合运营可能会更顺畅,避免了一些因公司主体消亡而带来的麻烦。
3. 资产包竞拍结果的处理:既然公司不再清算,那么此前由清算组组织的资产拍卖理论上就失去了依据。对于已经成功的竞拍,可能需要买卖双方(常德景泽和清算组)协商解除合同,或者由法院裁定认可撤回拍卖结果。常德景泽已缴纳的保证金如何处理(是否退还)也将根据规则和协商确定。这在您提供的搜索结果公告中也有提示:截至2025年5月10日,常德景泽尚未完成余款缴纳和资产移交,本次拍卖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现在看来,这个不确定性变成了现实。
后续可能的发展
· 法院准许撤回强制清算申请后,大连德泽公司将恢复正常存续状态。
· 原清算组将终止工作,并妥善处理与京东拍卖平台资产竞拍的相关后续事宜(很可能包括解除之前的拍卖交易)。
· 石药集团作为重要的参与方,很可能通过其他方式(例如直接收购股权、增资等)来实现对大连德泽的控制和整合,毕竟其核心目标之一是获取榄香烯等资产。
· 对于*ST景峰而言,其子公司常德景泽无需再支付巨额资产购买款,但大连德泽公司也不再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可能通过持有大连德泽的股权(如果仍保留的话)来享有权益。
总结
所以,并不是“拍下了资产还能撤回”,而是“在资产拍卖交易尚未最终完成交割的情况下,原清算的公司主体决定不死了,因此之前的资产拍卖交易很可能需要随之终止”。这是一个因情况发生变化(股东达成存续共识)而导致的后续交易调整,虽然曲折,但在法律和商业逻辑上是可能发生的。
希望我的分析能帮您理清这其中的复杂关系。市场信息多变,建议您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发布的正式公告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