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49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增加或减少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号双创大厦 18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代理董事长张莉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70 人,代表股份 231,520,50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1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33,587,22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18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61 人,代表股份 97,933,2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13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69 人,代表股份 117,839,842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9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9,906,55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2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61 人,代表股份 97,933,28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316%。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461,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68%;
反对 2,116,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44%;
弃权 1,94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88%。
表决结果:通过。
2、《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769,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796%;
反对 2,623,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33%;
弃权 1,12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70%。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269,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58%;
反对 2,123,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72%;
弃权 1,1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70%。
表决结果:通过。
4、《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62,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34%;
反对 2,233,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46%;
弃权 1,6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981,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57%;
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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