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01:32:08 股吧网页版
*ST景峰: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5]第 1-01498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关于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5]第 1-01498 号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大信
审字[2025]第 1-00019 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
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予以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所述,景峰医药发行的“16 景峰 01”
债券期末余额 1.85 亿元到期未偿付。景峰医药预重整工作在有序推进并取得重大进展,但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景峰医药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助于景峰医药彻底化解债务危机;若无法进入重整程序或重整失败,景峰医药可能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景峰医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一)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景峰医药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水平为 340.00 万元。景峰医药是以营利为目的主体,由于因减值等事项税前利润波动较大,我们采用 2024 年度收入作为重要性水平的基准,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 340.00 万元。 本期重要性水平的计算方法与上期计算方法一致。

(二) 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 如果运用
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