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30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尚未披露的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尚未披露的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66,443.5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511.31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第三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22.80 万元,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涉诉案件中大部分案件为公司作为原告要求对方支付合同款项、交付货物、承担担保责任等,起诉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涉诉案件大部分案件均在审理过程中,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诉讼、仲裁程序,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涉诉案件公司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1.74 亿元。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起诉书、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或者传票等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 立案时间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第三人 案由 涉 案 金 额 受理 案件
号 (万元) 机关 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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