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4 16:57:07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山东
厦门要搞大事情啊
发表于 2025-12-14 16:23:18 发布于 山东

一、核心结论

厦门港务(000905.SZ)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进入监管审核后期,目前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阶段。交易方案已获得福建省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近期已更新重组文件以回应监管问询,重组进展符合预期。

二、最新进展详情

1. 监管审核进展:深交所审核通过,待中国证监会注册

2025年12月8日,厦门港务发布《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更新了重组相关文件(包括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等),并向深交所提交了回复。这意味着深交所对重组方案的审核已进入收尾阶段,后续需等待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准。

2. 内部决策进展: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国资审批完成

  • 2025年9月12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组相关议案(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关联交易等),标志着重组方案已获得公司内部最高权力机构的批准。

  • 2025年8月2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本次重组方案,为重组提供了国资层面的合规性支持。

3. 文件更新情况:回应监管问询,完善信息披露

2025年12月8日的公告显示,公司针对深交所《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30016号)的回复进行了更新,重点补充了加期财务数据(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8月31日)、过渡期损益安排合规性说明减值补偿承诺等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4. 市场反应:股价波动,重组进展受关注

2025年12月9日,厦门港务股价上涨10.0%(报收于14.52元),主要受重组进展及市场对其“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概念的预期推动。12月10日,有市场分析指出,厦门港务的重组受益于福建省“十五五”规划中“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政策导向,资金对其“海峡两岸连线”的题材关注度较高。

三、重组方案核心内容回顾

本次重组的核心内容为:厦门港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交易价格为61.78亿元(其中股份支付52.51亿元,现金支付9.27亿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亿元,用于项目建设、支付现金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

四、后续流程与不确定性

  • 监管注册:待深交所审核通过后,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准,这是重组实施的最后一步。

  • 实施阶段:若注册通过,公司将启动股份发行、资产交割等流程,预计耗时约1-3个月。

  • 不确定性:重组能否最终实施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需关注监管审核结果及市场环境变化。

五、总结

厦门港务重组已进入“临门一脚”阶段,内部决策与国资审批已完成,监管审核进展顺利。本次重组将注入集装箱码头优质资产,推动公司从“散杂货码头运营商”转型为“涵盖集装箱、散杂货及综合供应链的现代港口物流服务商”,有望提升公司资产规模与盈利能力。市场对其“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概念预期,也可能为股价提供短期支撑。

$厦门港务(SZ000905)$ $中国西电(SH601179)$ $雪人集团(SZ002639)$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