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独立
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本次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事项,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因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361Z0629 号)、《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容诚阅字[2025]361Z0014 号),前述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可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根据更新审计基准日后的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意见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修订和更新,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重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本次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等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勇峰 陈志铭 黄炳艺
2025 年 12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