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21:03:25 股吧网页版
云内动力: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5-017 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2024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
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5,791.12 万元。中兴华所在制造业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468.42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2 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 次。42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8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8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卓丹女士,2017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旭先生,2023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1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克亮先生,2009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为1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审计费用预计为 150 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95 万元人民币,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5 万元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