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刘伟,毕业于重庆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博士,教授。曾先后担任重庆大学机械工程一系讲师、副教授、系主任助理,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工业工程研究所副所长。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大学工商管理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并兼任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重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1、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报告期内会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议次数 列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刘伟 7 7 0 0 否 4 4
本人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合法合规,重大经
营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并根据《公司章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 2023 年年度薪酬的议案》及《关于 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真履行了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追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宜进行了审议,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 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工 作进行沟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发挥 作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均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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