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5-023 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以往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影响。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28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 年10 月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 号”),自2024 年1 月1 日起施行。解释第17 号对“关
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的
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7 号
的规定。
财政部于 2023 年8 月1 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
会〔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本公司于2024 年1 月1 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
财政部于2024 年12 月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财会〔2024〕
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 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解释第18 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本公司于 2024 年1 月1 日起提前执行解释第18 号的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于2025 年新增了智能配送车相关业务,通过对该资产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该车辆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 5 年,实际使用年限短于公司固定资产中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为了更加公允的反映固定资产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计提折旧更加合理,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公司拟对固定资产中运输设备折旧年限、年折旧率进行变更。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
资产类别 变更前折旧 变更后折旧 变更前年折旧率 变更后年折旧率
年限 年限
运输设备 7-12 年 5-12 年 8.08%-13.86% 8.08%-19.40%
3、变更执行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 年1 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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