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18 年 9 月起担任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2024 年 9 月,因任期届满,本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本人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羊亚平,毕业于同济大学,凝聚态物理专业博士学位。曾任同济大学物理系普通物理教研室主任、物理系副系主任、物理系实验中心常务副主任、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院长。近年来,主要从事特殊环境中量子光学过程的研究工作,包括光子晶体微结构,左手性材料及量子光学过程、量子代数及其物理
应用等。现任同济大学特聘教授。2018 年 9 月至 2024 年 9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1、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
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报告期内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议次数 列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羊亚平 5 5 0 0 否 4 2
本人认为,2024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投资与决策咨询委员会
2024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两次投资与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投资与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会议,并与其他委员一起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铭特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增资扩股暨股权转让的议案》及《2023 年投资情况及 2024 年投资计划报告》。此外,根据《公司章程》和《投资与决策咨询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经济形势和公司细分行业的特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深入地分析,及时对公司战略规划等事项进行了研究,提出企业应重点关注的经营事项,为公司发展规划提出建设性意见。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
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与其他委员一起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及涉及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相关议案。此外,在年度审计工作方面,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进行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包括财务和内控)进行了
沟通和交流,提出审计意见,并跟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进展情况。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方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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