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证券代码:000900 公告编号:2025-020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
本 1,517,828,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27,674,250.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进行。
3.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17,828,334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
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一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截止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 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86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 08*****513 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08*****951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9 日至股权登
记日 2025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
咨询联系人:罗荣玥 刘慧
咨询电话:0731-88749889
传真电话:0731-8874981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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