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本公司第九届第三十六次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于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3 日 14:00 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 日 9: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
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8 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股东,以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H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报告 √
3.00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
5.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及监事酬金的议案 √
7.00 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提案3.00、4.00、6.00、7.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25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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