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姚颐)
本人作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勤勉和尽职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公正地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姚颐 ,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曾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天津市“五个一批”(理论类)人才、天津市首期管理会计专家”、“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访问学者。现任天津市政协委员、《中国会计评论》特邀编委。自 2024 年8月起至今任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各类会议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详细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各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
材料,谨慎发表意见和建议,出席各类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1)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 4 次,共亲自出席董事会 4 次,年度内委托出
席 0 次;
(2)本年度应出席股东大会 1 次,共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1 次;
2024 年,本人对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不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3、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的情况
(1)审议了《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审议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 审议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4 年,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7 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投资等情况的介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状况。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外,本人还对公司在建、在售项目进行了现场调研,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重点关注有关房地产及建筑行业相关政策动态,并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战略规划、经营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保持与经营管理层及时沟通。同时对公司运营情况、内控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为本人履职提供方便,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及时为本人提供履职所需信息资料,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7、参加培训情况
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深交所、证监局等组织的各类培训,内容涵盖独董与分红新规、并购重组、违法违规案件学习、新《公司法》、财务造假及年报信息披露等各个方面,圆满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参加深交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班,并按规定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习,获得独立董事培训证书。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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