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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6 18:27:11 股吧网页版
双汇发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7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26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流程,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对冲现货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产品,包括玉米、豆粕、大豆油、棕榈油、大豆、淀粉、白糖、鸡肉、生猪、纸浆、铝锭等。套期保值的数量与现货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

3、公司应当具有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应当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4、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在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的额度之内进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未经本公司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期货决策委员会,下设期货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期货决策委员会由董事长、总裁、常务副总裁、主管副总裁、相关事业部总经理、审计中心主任等组成。

第五条 期货决策委员会职责:

1、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全面管理工作。

2、授权期货业务部门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相关的各项业务。

3、对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和操作的各个环节检查监督。

第六条 期货业务部门职责:

1、期货套期保值信息收集分析,研究价格变化趋势。

2、根据公司经营及市场情况,制定交易策略。

3、按照审批过的交易策略进行操作,监控市场行情、识别和评估市场风险、执行交易指令,对已成交的交易进行跟踪和管理。

4、每日进行交易核算,保证金不足时提出申请。

5、对交易策略方案、交易结果、结算报表等资料进行存档管理。

6、其他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风险管理部门职责:

1、监督期货业务有关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程序。

2、监督交易的执行情况,确保交易结果符合已审批的交易策略方案。

3、发现、报告并按程序处理风险事故。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八条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决策委员会应当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
风险控制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进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2、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四章 授权制度

第十二条 与经纪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签订合同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三条 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交易限额、授权期限。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授权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发。

第十四条 被授权人员应在授权书载明的授权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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