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开展进出口业务,有时需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必要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外汇风险管理,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以锁定成本、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不进行投机交易。本次交易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以正常的业务背景为依托,根据外汇市场走势、进出口业务规模及收付汇时间,与境内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对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持有外币资金的汇率、利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持有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互相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时点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 18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3,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前述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上述额度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 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与境内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的组合。
(三) 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其授信额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具体如下: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风险处理程序、信息保密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
2、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责任部门配备了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并持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其授信额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以及持有的合约价值与其自有资金、业务情况相匹配,不会影响其正常经营业务。
四、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从事投机性、套利性交易,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损益与被套期项目汇兑损益形成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合约到期但交易对手无法履约的风险,从而造成企业损失。
5、法律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可能发生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业务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产生外部法律纠纷事件,从而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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