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原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6月更名为北京德皓国际)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有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5万元。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2024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4年12月6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月17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项目成员与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等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025年4月16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4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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