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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9 19:34:13 股吧网页版
欢瑞世纪: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结果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5-39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结果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告

股东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22):持有本公司股份 22,935,7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的股东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宥瑞禾”)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本公司股份 22,935,7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36%)(以下简称“本次强制执行”)。

近日,公司收到青宥瑞禾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结果的通知》,在本次强制执行期间,青宥瑞禾累计被强制执行 9,677,305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86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968%。本次强制执行后,青宥瑞禾剩余持有公司股份数13,258,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51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656%。

青宥瑞禾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宥仟和”)、北京弘道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道晋商”)、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弘道”)、弘道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道天华”)合计持股 85,336,7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699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7898%。

一、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1、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股东名称 执行方式 执行期间 执行均价(元) 执行股数(股) 执行比例

青宥瑞禾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6 月 27 日 5.06 9,677,305 0.9865%

-2025 年 9 月 26 日

青宥瑞禾被强制执行的股份来源于 2016 年重组上市时募集配套资金增发的股份。通过
集中竞价强制执行股份的价格区间为 4.49 元/股-5.59 元/股。

2、本次强制执行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强制执行期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
披露《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进展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8),其中股东青宥瑞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 9.6856%变动为 8.899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由 9.7865%变动为 8.992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青宥瑞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9.6856%变动为 8.699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由9.7865%变动为 8.7898%。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公司 占剔除公司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回购专用证 占总股 回购专用证
股数(股) 本比例 券账户中的 股数(股) 本比例 券账户中的
(%) 股份数量后 (%) 股份数量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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