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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12 19:27:16 股吧网页版
法尔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问询函》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3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问询函》的回复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事务所”)收到贵所关于事务所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法尔胜”)重大资产出售需要回复的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问题二、根据你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9 日披露的《股权置换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本次拟出售标的贝卡尔特钢帘线 10%股权在当时置入时的评估作价为17,810.28 万元,采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增值率为 133.73%,此后账面价值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亦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交易价格为 16,100万元,增值率为 115.61%。请你公司:

(1)说明标的公司置入后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每个会计年度末账面价值的确定依据,置入后未计提减值准备或者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请审计机构对上述问题(1)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标的公司置入后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报表日 会计科目 核算方法 账面价值 确定依据

2011/12/31 长期股权投资 17,810.28 初始投资成本,无减值迹象

2012/12/31 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 17,810.28 初始投资成本,无减值迹象

2013/12/31 长期股权投资 17,810.28 初始投资成本,无减值迹象

2014/12/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810.28 初始投资成本,无减值迹象

2015/12/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成本法 17,810.28 初始投资成本,无减值迹象

2016/12/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810.28 初始投资成本,无减值迹象

2017/12/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810.28 初始投资成本,无减值迹象

财务报表日 会计科目 核算方法 账面价值 确定依据

2018/12/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810.28 初始投资成本,无减值迹象

2019/12/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7,810.28 初始投资成本

2020/12/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以公允价 17,810.28 初始投资成本

2021/12/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值计量且 17,810.28 初始投资成本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变动计 初始投资成本

2022/12/31 入其他综 17,810.28

2023/12/31 其他权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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