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0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 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LIMITED 出售直接持有的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的 1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的过程中,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限定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上报。
3、公司已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署《关于转让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股权事宜之框架协议》,按协议约定履行协议义务。
4、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江苏法尔胜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并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并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审议通过。
综上,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就本次交易事宜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之签章页)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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