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0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涉及摊薄即期回报等事项的承诺函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 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LIMITED 出售上市公司所持的中国贝卡尔特
钢帘线有限公司 1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若本次交易将摊薄上市公司当年每股收益的,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承诺如下:
1、本承诺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承诺人承诺对本承诺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承诺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承诺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承诺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未来如有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本承诺人承诺支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涉及摊薄即期回报等事项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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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军 朱正洪 曹政宜 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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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晓卫 黄芳 黄彦郡 朱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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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杉影 孟宪生 周玲
公司除担任董事外的其他高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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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琼玄 许方园
年 月 日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 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LIMITED 出售上市公司所持的中国贝卡尔特
钢帘线有限公司 1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承诺如下:
一、本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承诺人保证:本承诺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承诺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涉及),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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