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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2 18:59:12 股吧网页版
法尔胜: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3


股票简称:法尔胜 股票代码:000890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交易对方 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LIMITED

交易标的 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10%股权

二〇二五年十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股东会的批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预案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预案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1、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经知悉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保证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文件、信息在任何重大方面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保证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在任何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交易对方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全文,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交易概述

2025 年 10 月 22 日,上市公司与 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贝卡尔特”)签署《谅解备忘录》,约定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香港贝卡尔特转让其拥有的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卡尔特钢帘线”)1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贝卡尔特钢帘线的股权。

(二)交易价格及估值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记载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由交易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正式交易协议确定。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审计报告、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以及备考财务数据审阅报告尚未出具,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且本次出售贝卡尔特钢帘线 10%股权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的资产交易,因此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之“第二章 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和标准”规定,故基于该办法判断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售的资产为股权资产且未导致上市公司丧失对该投资公司控制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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