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 165 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五年五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泓昇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泓昇集团已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针对此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公司股东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2025 年 5 月 7 日),发行价格为 2.4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 3.10 元/股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拟认购股数不超过 125,000,000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时的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本次特定发行对象泓昇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票解除限售之日止,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1,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8、本次发行对象泓昇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泓昇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提升至 43.6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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