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
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本人能够按时出席全部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和事项,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我均投赞成票,没有投过反对或弃权票,没有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或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 在上市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决出席 席次数 数 续两次 公司现
次数 未亲自 场工作
出席会 的时间
议
朱正洪 9 5 4 0 0 否 18天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同时为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1.2024年,本人能够按时出席审计委员会全部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财务报表》、《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
本人严格遵照并严格执行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平稳发展和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出了独立、合理的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报编制和年度审计工作
2024年度,本人在年报编制和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为:
1.认真关注了公司中期和年度报告的编制,能够认真监督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内部审计功能的有效性,同时与主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沟通,参与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计划,对有关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年度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走访。通过走访,全面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和外审机构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重点对公司的管理现状、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公司业务经营的合规性,监督信息披露控
制和程序的执行及其有效性,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公司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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