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 中嘉 公告编号:2025-38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嘉博创”)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2025 年 5 月 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出具的《关于
对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5〕第 36 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5〕第 111 号,以下合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分析,并就问询函作出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 1:2022 年、2023 年、2024 年,你公司财务报表分别被出具了保留意见、
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以下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结合导致 2022 年及 2023 年非标审计意见的事项,说明所涉事项进展情况
及实际执行情况,2024 年上述事项已发生根本性变化,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不确定性影响是否已实际消除。
年审会计师回复:
(1)2022 年及 2023 年非标审计意见的事项及消除情况
2022 年保留审计意见的事项具体内容
中嘉博创与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信息”)原股东因业绩补偿或调整的方案多次协商未果后,原股东提起仲裁,进而导致中嘉博创对嘉华信息失去控制。嘉华信息失控后,中嘉博创针对嘉华信息原股东的仲裁请求,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反请求,相关案件尚在审理中。
中嘉博创 2021 年对嘉华信息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与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损失 12.36 亿元;该笔投资款还原并计提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 2.44 亿元,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2022 年嘉华信息仍处于失控状态,由于该事项对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存在影响,且后续的仲裁裁决结果、裁决执行情况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是否需要对中嘉博创上述会计处理作出进一步的调整。
嘉华信息失控事项在 2023 年进展及非标意见消除情况
2023年9月28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就上述仲裁案件出具了(2023)京仲裁字第2564号《裁决书》(以下简称“2564 号《裁决书》”),裁决“(1)确认刘英魁等方与中嘉博创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以及《债务和解协议》解除;(2)中嘉博创向刘英魁返还嘉华信息 55%的股权、向嘉语春华返还嘉华信息 35%的股权、向嘉惠秋实返还嘉华信息 10%的股权”;(3)中嘉博创向刘英魁支付违约金 25,850,000 元、向嘉语春华支付违约金 16,450,000 元、向嘉惠秋实支付违约金 4,700,000 元;(4)中嘉博创向刘英魁支付已缴纳税款的损失 13,840,979.38 元、向嘉语春华支付已缴纳税款的损失 51,958,501.09 元、向嘉惠秋实支付已缴纳税款的损失 14,200,519.53 元等”。
基于(2023)京仲裁字第 2564 号的裁决结果,嘉华信息失控事项已完结。
2023 年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的具体内容
中嘉博创与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信息”)原股东因业绩补偿或调整的方案多次协商未果后,嘉华信息原股东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023 年 9 月北京仲裁委员会出具(2023)京仲裁字第 2564 号裁决书,裁决确认中嘉博
创与嘉华信息原股东签订的协议解除、中嘉博创向嘉华信息原股东返还嘉华信息 100%股权并支付违约金、已缴纳税款损失、仲裁费用等合计 13,155.06 万元。中嘉博创已经依据上述裁定进行了账务处理。
中嘉博创于2023年12月20日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3)京仲裁字第 2564 号裁决,已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尚未判决。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存在撤销(2023)京仲裁字第 2564 号裁决、发回重新仲裁的可能,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嘉博创于 2023 年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变更)仲裁,申请嘉华信息原股东返还中嘉博创支付的股权交易对价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同时保留要求嘉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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