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本制度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提高公
司经营层决策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公司“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经营层的议事决策机构,负责落实
党委会、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有关事项,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经营项目、经营决策,研究公司经营管理事项。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决策原则。
(一)坚持依法决策。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公司章程》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决策权限、内容、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民主决策。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
(三)坚持科学决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决策前调查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关键环节,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与可持续性。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研究决定的事项。
(一)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四川省政府、乐山市委、乐山市政府等有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公司贯彻落实意见。
(二)公司 500 万元以下的主业投资、100 万元以下的非主
业投资和年度投资计划外的投资事项;公司 50 万元——400 万元的单个工程项目建设、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等投资事项。
(三)公司对外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绝对金额 50 万元——
400 万元的经营交易(含购买、出售、转让、租入、租出资产等)、采购等事项;公司单笔预算 20 万元——30 万元直接委托实施的采购项目;公司及绝对控股的下属公司之间 30 万元以上的自行建设、生产物资或提供服务的采购事项。
(四)公司年度超预算、预算外 100 万元以下的资金调动和
使用事项;单项 1 万元——100 万元或批量 5 万元——100 万元
的财务核销事项。
(五)公司单笔资产账面净值 3 万元(含)——20 万元或
批量资产账面净值绝对金额 10 万元(含)——50 万元的非正常
资产报废处置、损失核销事项,单项原值 100 万元——500 万元的正常资产报废处置、损失核销事项;
(六)公司 20 万元以下的单笔资金对外捐赠、赞助事项。
第五条 经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后,研究审定的事项。
(一)公司经营层班子工作分工的调整。
(二)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任免、调动、聘用、解除聘用、兼职、退休、薪酬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事项。
(三)公司采购管理、工程管理等重要经营管理制度的制订(定)、修订。
(四)公司所属子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
(五)公司 500 万元——1000 万元的主业投资、100 万元
——1000 万元的非主业投资和年度投资计划外的投资事项;公司 400 万元——1000 万元的单个工程项目建设、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等投资事项。
(六)公司对外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绝对金额 400 万元——
50000 万元的经营交易(含购买、出售、转让、租入、租出资产等)、采购等事项;公司单笔预算 30 万元以上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
(七)公司年度超预算、预算外 100 万元——1000 万元的
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100 万元——1000 万元(含)的财务核销事项。
(八)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 30 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
发生的 300 万元以下的交易事项,以及债务风险管控事项。
(九)公司单笔资产账面净值绝对金额 20 万元——500 万
元或批量资产账面净值绝对金额 50 万元——500 万元的非正常资产报废处置、损失核销事项,原值 500 万元—1000 万元的大型资产正常报废处置、损失核销事项。
(十)公司 20 万元以上的单笔资金、全年累计 100 万元—
—200 万元的单笔资金对外捐赠、赞助事项。
(十一)公司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十二)按照上级要求需经总经会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经党委会前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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