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毛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毛杰,男,1965 年 5 月生,北京大学法学士,四川高贸
律师事务所主任,四级律师。先后在乐山市经济律师事务所、乐山市英特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01 年至今,在四川高贸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和事务所主任。在任职期间,本人还担任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独立董事在重大投资决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相应的作用。
1.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毛杰 10 7 3 0 0 否
2024 年,本人对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认真审议,无提出异议的事项,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了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还出席了 2024 年 2
月 7 日、6 月 17 日和 9 月 11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 年,本人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
规定,就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序 发表独立意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见时间 类型
1 2024.3.27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 同意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
备的独立意见;3、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4、
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5、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绩效考核的
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2 2024.8.22 是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关于 2024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同意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调查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经营和运营情况多次进行
了解,通过现场考察、查阅资料和与公司高管交流并经常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保持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并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本年度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 15 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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