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陈金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 2005 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旅游管理专业,获得硕士学
位,先后在三所高校担任旅游管理专业教师,在一家旅游规划企业从事旅游策划和营销部总监职位,目前就职于乐山师范学院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担任专任教师与旅游管理专业负责人。自2020 年 9 月担任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至今,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共计 10 次,参与方式有现场会议 7 次、
通讯表决 5 次,共计对 40 项议案投了赞成票。出席股东大会 4
次,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各 2 次,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主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 2023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相关程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审议了《关于制定〈公司负责人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中层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上,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规范文件要求,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现场工作要求,参加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上市公司经营部门现场考察等现场工作的时间为 15 天。在上述工作中上市公司给予了充分的配合与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董事会作出的决策合法合规,执行有力,披露及时。本人对相关事项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就《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报告期内,本上市公司未发生本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报告期内,本上市公司未发生本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对《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表决;对《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报告期内,本上市公司未发生本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内,本上市公司未发生本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对《关于聘任苏真武为公司行政总监的议案》《关于向子公
司派出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向子公司调整派出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对《关于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绩效考核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年度本人努力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积极参加中上协、川上协等组织的各种关于独董的线上培训。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己作为独董的履职能力。本年度本人参加了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参加或列席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在公司董办协助下对公司一线经营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和熟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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