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眉山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峨眉山股份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06 号《关于核准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268,55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79,999,995.9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2,48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67,519,995.9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3CDA3040-2)。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92,259,572.86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70,564,650.50 元,其中,已利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78,271,246.02 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2,259,572.86 元,手续费用 33,831.62 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24 年使用募集资金 22,526,770.73 元,其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22,525,085.73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1,685.00 元;
2、募集资金专户本年收到利息收入 2,781,855.54 元;
3、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
入净额)余额为 120,573,565.92 元,其中本金 77,998,100.00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净额 42,575,465.92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于 2005 年 7 月 14 日制定了《峨眉山旅
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05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第十六
次董事会会议、2006 年 2 月 24 日公司 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峨眉
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08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08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修改<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2013 年 1
月 5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3 年 1 月 23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的议案》;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二次会议、
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签订了《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峨眉雪芽茶叶生产综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