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5-067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高速公路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5〕第 1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具体回复如下。
除特别说明外,本回复所述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释义所定义的简称或名词释义具有相同的含义。除特别说明外,本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回复的字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重组报告书(草案)等文件的修订、补充 楷体(加粗)
目录
问题一......3
问题二......13
问题三......18
问题四......23
问题五......25
问题一
《报告书》显示,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交易价格为 4,667.51 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标的公司两年又一期主营业务构成情况,包括成品油零售、新能源及其他服务收入、成本、利润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及未来发展规划等。
(2)结合国务院《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以及燃油车保有量和销售量变化情况等,分析海南省成品油零售业务的发展趋势;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收益法评估过程是否已充分考虑相关产业政策的影响,营业收入、折现率等参数设定的依据及合理性;结合未来成品油零售、新能源等各类业务收入利润变动趋势,说明采用持续经营假设作为评估前提的合理性;充分提示燃油车及新能源汽车行业变化对标的公司未来业绩影响相关风险。
(3)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交易价格的合理性。
(4)说明是否有继续收购标的公司股份的计划。
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标的公司两年又一期主营业务构成情况,包括成品油零售、新能源及其他服务收入、成本、利润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及未来发展规划等
(一)标的公司两年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利润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单位:万元
2025 年 1-5 月
主要产品 收入 收入同比增 成本 成本同比增 毛利 毛利同比增
类型 长率 长率 长率
主营业务:
成品油零 14,647.36 19.79% 12,825.44 18.62% 1,821.92 28.72%
售
2024 年度
主要产品 收入 收入同比增 成本 成本同比增 毛利 毛利同比增
类型 长率 长率 长率
主营业务:
成品油零 27,104.19 26.87% 23,977.15 26.99% 3,127.04 25.98%
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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