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高速”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控股股东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 51.001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交通服务业、房地产开发、文旅服务业等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下属“道路运输业”(G54)行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批发和零售业”(F)下属“零售业”(F52)行业。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不属于《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交通服务业、房地产开发、文旅服务业等业务,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成品油的零售业务,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企业。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三、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最近 36 个月,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控股股东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海南省交投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省交控石化有限公司 51.0019%股权。因此,交易方案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
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出具的声明承诺、上市公司相关公告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公开信息,上市公司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六、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涂业峰 周照
王敦万 李曙湘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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