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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0 16:49:20 股吧网页版
城发环境: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5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3 名。

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新民先生、李文强先生、王璞女士、孙良先生、胡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强胜先生、海福安先生、万俊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海福安先生为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上述 8 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黄新民先生简历

黄新民,男,汉族,1970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管理学硕士。
曾任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计划经营部主任、许平南管理处主任,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主任、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主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黄新民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比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采取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其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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