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5-040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三)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嘉苑路38号城发环境研发中心10楼。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黄新民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根据会议签名册、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及资格证明、网络投票结果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8名,代表公司股份474,349,5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3.8772%。
(二)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经大会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的核对和统计,现场到会股东或代表共3人,代表股数467,604,364股,占总股数的72.8267%。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467,604,36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2.8267%。
(三)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95人,代表公司股份6,745,17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505%。
(四)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9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6,745,1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505%;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人,代表股份6,745,1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505%。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110,8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280%;反对2,128,1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486%;弃权
110,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33%,审议通过该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6,4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101%;反对2,128,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501%;弃权110,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98%。
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公告。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72,110,8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280%;反对2,128,1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486%;弃权110,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33%,审议通过该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6,4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101%;反对2,128,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501%;弃权110,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98%。
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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