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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2:01:22 股吧网页版
湖北能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陈海嵩)

2024 年 7 月 18 日,经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独立董事,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海嵩,男,1982 年 5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
学位,历任浙江农林大学讲师、副教授,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武汉新华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妨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不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的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独立公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全部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4 次
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参加股东 应出席 现场(含视频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大会次数 次数 形式)出席 式参加会议 次数 缺席次数 自出席会议

次数

2 4 4 0 0 0 否

2.出席董事会专委会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审
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出席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 2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5 次。本人按照会议要求全部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谨慎、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具体情
况如下:

(1)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经理层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对工资总额预算情况、负责人薪酬分配方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

(2)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对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系列事项、公司参股企业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调整公司 2024 年度融资预算结构等事项进行审查,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工作计划,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
议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审议的议题,本人认真审议,独立判断,并出具审核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2024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审
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定期审阅公司信息,持续深入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内部控制等事项主动问询。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各专委会的议案,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
项资料,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审慎行使表决权,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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