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
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4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为坚持实体运营与资本运作相结合,有效拓展金融业务,增强盈
利能力,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长江证券公开发行可转债配售项目投资的议
案》,同意公司参与长江证券公开发行可转债配售,投资金额不超过
4.585 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及《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管理
办法》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二、2024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的证券投资。长江证券可转债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 105 元人民币/张(含税),并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摘牌。报告期内,长江证券可转债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为-8,839.18 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证券投资账面价值为 0。报
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详见下表:
2024 年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表
单位:元
证券 证券 证券 最初 期初 本期公允价值变 本期 本期 报告 期末
品种 代码 简称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动损益 购买金额 出售金额 期损益 账面价值
可转换
公司债127005长证转债 63,137,000.00 67,164,039.35 -8,839.18 0 67,155,200.17 -1,284,748.71 0
券
三、证券投资事项其他有关说明
(一)公司 2024 年度内无新增证券投资资金;
(二)上述证券投资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新股、基金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债券等的交易,以及委托理财等情形。
四、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有证券投资相关制度,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证券投资决策、操作、监督流程,通过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
2024 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规章》《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试行)》等规定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实现投资风险的可控性,全年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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