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李银香)
作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银香,女,1969 年 11 月出生,博士,高级会计
师,教授。历任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湖北工业大学会计专业教师,兼任湖北亿钧耀能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妨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不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的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独立公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4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次,董事会 5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结合自身知识经验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及意见,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及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
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参加股东 应出席 现场(含视频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大会次数 次数 形式)出席 式参加会议 次数 缺席次数 自出席会议
次数
3 5 4 1 0 0 否
2.出席董事会专委会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委员,应出席提名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按照会议要求全部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谨慎、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具体情况如
下:
(1)公司提名委员会主要审议了公司换届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本人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核,认为符合监管要求,并将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
(2)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任期制和契约化签约、业绩考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重要事项,本人均形成意见并提交董事会。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
议对与三峡建工签订长阳清江、湖北南漳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委托管理合同、协议转让长江证券股份、2023 年利润分配、2024 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审议的议题,本人认真审议,独立判断,并出具审核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委员,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定期审阅公司信息,持续深入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沟通,听取公司重大事项的专题汇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各专委会的议案,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审慎行使表决权,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2.2024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
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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