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团结带领经营班子及全体员工,勤勉尽责落实股东大会决策部署,引领公司战略落地,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公司发展呈现优质高效的良好态势。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
2024 年,面对清江流域来水丰枯急转、电力市场竞争加剧、能源供需相对偏松等多重挑战,公司董事会把握大势,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聚焦主责主业,多措并举提质增效,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向好,价值创造能力进一步增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装机1,829.97万千瓦,同比增长16.77%;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 440.40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3.21%,创历史新高;天然气输销量 19.12 亿立方米,同比下降 7.18%。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982.81 亿元,净资产为
406.58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8.63%。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31亿元,同比增长7.30%;利润总额28.03亿元,同比增长23.26%;净利润 22.19 亿元,同比增长 18.10%。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重点工作
(一)夯实公司治理,持续强化顶层机制设计
一是持续推动构建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
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能力结构互补,具有能源行业、经营管理、法律、财务等专业经验,且外部董事占多数;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结构,立足公司管理需求,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将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优化为三个。同时各专门委员会以外部董事占多数为原则,结合董事的专业经验、能力结构确定成员构成,充分发挥外部董事专业优势,为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提供有力支撑,促进构建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
二是健全完善不同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提升公司治理整体效能。报告期内,董事会修订了《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党委与董事会关于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沟通交流机制;根据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修订了《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治理主体对公司投资业务的决策权限。
三是顺应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2024 年,根据监管规定的变化,董事会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报告期内,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对公司治理、董事履职进一步提出严格要求,董事会认真组织学习,理解法规精神。通过持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运作,不断夯实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二)优化业务布局,打造价值创造增长点
报告期内,董事会推动公司深度融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聚焦主责主业,以项目建设牵引业务布局优化,持续提升公司发展质量与效益。
2024 年,董事会听取了公司“十四五”规划 2023-2024 年执行
情况报告,并就规划落实、重点举措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为公司抽水蓄能业务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报告期内,董事会持续督促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推动新能源、抽水蓄能板块攻坚突破,清洁煤电板块稳健前行。陕武直流一期210 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宜城大基地首批 40 万千瓦光伏项目等新能源项目加快推进建设,全年新增新能源装机 262.79 万千瓦(含储能);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项目主厂房开挖至第六层,长阳清江、南漳张家坪抽水蓄能项目通风兼安全洞顺利贯通,全面转入主体工程建设;江陵电厂二期主体工程开工,快速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此外,董事会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动公司发展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培育公司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探索发展新能源维修检修业务,成立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积极拓展外部市场;试行零碳园区开发,开展“虚拟电厂+”业务。
(三)勤勉尽责,切实发挥决策核心作用
2024 年,董事会继续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科学高效决策。全体董事高度负责、认真履职,全年召开 9 次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年度财务决算及预算、利润分配、关联存、贷款交易预计、股权转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主动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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