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01
股票简称:湖北能源 股票代码:000883
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0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发行人”或“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同时按照要求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回复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楷体(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订和补充
三、本回复报告中,若部分数据合计值与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目 录
目 录...... 2
问题 1...... 3
问题 2...... 61
问题 3...... 85
问题 4...... 93
其他问题 ...... 122
问题 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429,476.20万元、394,493.17万元、409,681.00 万元和 608,556.3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4.86%、33.83%、34.32%和 40.62%。最近一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 386,816.75 万元,包括预付在建工程工程款、预付固定资产设备款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收
入分别为 101,636.64 万元、121,772.97 万元、139,855.66 万元和 122,598.53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9%、5.92%、7.49%和 8.03%。
发行人和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及其子公司在湖北省内、秘鲁境内同时存在水力发电业务,在湖北省外同时存在新能源发电业务,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与发行人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财务)开展存贷款业务,最近一期末,公司存放三峡财务款项为 155,737.0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多起金额较大的行政处罚。
最近一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583,784.39 万元,主要系持有联
营股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 27,288.58 万元,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金额为38,497.14 万元,其他应付款中往来款金额为 10,762.33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前五大预付对象的主要情况,是否存在关联方,公司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等金额及占流动资产比例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结合采购合同相关规定、结算方式和周期、公司业务规模,说明预付账款金额是否和合同条款、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2)结合外销收入所在国家及地区发行人业务规模等,说明外销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海外收入确认方法及依据,是否与可比公司一致;(3)结合三峡集团及其子公司水电和新能源发电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说明相关业务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同业竞争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相关规定;(4)结合公司与三峡财务的关联交易情况,说明存放资金是否受限,是否存在自动划转归集情况,存贷款利率是否公允,是否存在被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结合金融服务协议、风险评估报告、风险处置预案等情况,说明发行人与三峡财务
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后是否会新增包括与三峡财务在内的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5)结合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内容及金额、所处对应法律法规处罚金额区间的具体情况,说明公司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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