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0 18:13:11 股吧网页版
天山股份: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

1.1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 14:30

1.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1.3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1.4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新军

1.5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 70 号中国建材大
厦会议室。

1.6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81 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793,934,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843%。
其中: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769,352,9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386%。
2、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77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581,9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7%。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78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82,0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王名扬律师和左雨晴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91,729,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 1,814,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弃权 390,8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376,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271%;反对 1,814,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30%;弃权390,8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99%。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会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王名扬律师和左雨晴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该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