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起,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正式施行,“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第一次被写入法律。此前,我国发布了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清单事项,为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带来了广阔空间。
业内人士指出,各项支持政策的出台,特别是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落地,聚焦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面临的短板,回应企业关切,提振发展信心,将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动能。
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分别为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超过5700万户,占企业总量的92.3%;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超过1.25亿户。当前,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服务供给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阻碍,民营企业自身的创新发展能力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民营经济促进法,聚焦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有利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具体来看,民营经济促进法着力健全、完善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机制,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我国发布了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新版清单事项数量由117项缩减至106项,直接删除了一批全国性措施,如公章刻制业由许可制改为备案制。自2018年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来,清单历经4次修订,从151项压缩到了106项,交通、能源、养老等多个领域一大批准入限制得到放宽,准入效能不断提升。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十条举措,其中,围绕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提出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引导民营企业更便捷进入油气市场竞争性环节等。
“市场准入是民营企业参与经济活动、实现公平竞争的重要前提。”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民营经济研究室副主任李红娟表示,近年来,我国以负面清单为基础的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并与审批、投资、监管等一系列制度改革同步联动,在放宽民营企业准入方面,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在能源、铁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市场“门槛”不断降低,市场规则更为透明,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对激发民企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着力健全、完善民营经济组织市场准入领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机制,包括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使用,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负面清单越改越短,市场竞争环境一定会越来越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让民营企业家倍受鼓舞。民营经济促进法以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为基础,负面清单制度为抓手,让民营企业更加自由参与竞争,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和信心。”
同时,政策也在有针对性地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制度措施。其中,在优化投融资环境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要完善制度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民营经济投资融资环境;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对引导民营经济投资重点领域、完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提供更高水平投资服务等作出规定;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
“民营经济促进法对于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持,让高研发投入的科技企业信心倍增,可以更加心无旁骛地投入科技创新、产业链升级和国际竞争。”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奇安信集团董事长齐向东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直击行业痛点,通过“促进投资融资”“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双轮驱动,为技术型民营企业破解发展瓶颈提供了制度性方案。资金支持、重大工程、科技攻关项目等积极举措一旦真正落地,民营企业资金流压力会大大缓解,加速技术从研发到应用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