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焕春)
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谨慎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陈焕春,男,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任中国兽医协会会长、华中农大农业微生物资源发掘与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华中农大生猪健康养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华中科技大学人畜共患传染病重症诊治全国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等职。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 1 月至 5 月,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会议,对提交到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
出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参会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出
独立董 本报告期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席股 实际出席
现场出 缺席
事姓名 应参加董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东大 股东大会
席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会次 次数
陈焕春 4 0 4 0 0 否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上述专委会会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了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等事项。2024 年,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
行预计”等事项,并在会前听取了管理层的专项汇报,就相关议案认真
审议并投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审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在详细了解公司运
作情况及查阅相关文件的前提下,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
项,同意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充分发挥本人在农牧科学技术方面
的专长,为公司建言献策。具体如下:
时间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一、关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
二、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同意
2024 年 4 月 16 日
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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