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3 19:12:19 股吧网页版
吉电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 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三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参会董事 7 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明
旭东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董事和鲁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金华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独立董事张学栋先生代为表决。

4.董事长杨玉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投资建设白城二期 2×66 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白
城二期2×66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白城吉电瀚海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白城二期2×66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项目总投资56.98亿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20%,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长期贷款方式解决。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白城二期2×66万千瓦保供煤电项目的公告》(2025-092)。

(二)关于国电投未来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参股新设大连中远海运新能源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国电投未
来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参股新设大连中远海运新能源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国电投未来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参股新设大连中远海运新能源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部门核准名称为准),注册地址:大连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825 万元。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
有限公司、大连西中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电投未来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55%、35%、10%,采用分期注资方式,各方按照所持股比以现金方式出资。国电投未来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按照 10%股权比例拟注资 3782.5 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投未来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参股新设大连中远海运新能源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的公告》(2025-093)。

(三)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13.4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5 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94)。

(四)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的议案》。

(五)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委托关联方实施物资采购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建东先生和吕必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7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委托关联方实施物资采购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委托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采购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 4000万元;委托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交易预计额度增加 4500 万元。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