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详见 2025 年 10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7),现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情况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关于以新能源发电资产开展类 REITs 非累积投票
1.00 √
续发权益融资业务的议案》 提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统计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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