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新能源发电资产开展类 REITs 续发
权益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发行的国家电投-吉电股份清洁能源绿色碳中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 REITs)(以下简称“原专项计划”)将于 2026 年初到期,为保持存量权益融资规模,支持公司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拟继续以阜新市天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等 7 个新能源项目公司所持发电资产作为底层资产,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并发行新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以下简称“新专项计划”)。
2.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新能源发电资产开展类 REITs 续发权益融资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资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尚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发行方案
(一)发行要素
1. 挂牌场所: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2. 产品规模:专项计划的发行规模不超过27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参考底层项目估值、交易所审批和投资者意见,以本次专项计划设立时签署的专项计划文件为准;
3. 产品期限:预计不超过20年,存续期内每3年设立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开放退出期,具体各档资产支持证券年限情况以此次专项计划设立时签署的专项计划文件为准;
4. 新专项计划向原专项计划收购原计划管理人(代表原专项计划)所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并支付转让对价;
5. 利率:以届时市场利率为基准发行;
6. 目标投资者: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要求的合格投资者;
7. 还本付息安排:初步设定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按年还本付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参与期间分配,期末参与剩余资金分配,具体以监管审批为准;
8. 还本付息资金来源:底层资产现金流;
9.决议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
月内。
(二)底层资产情况
本次发行底层资产包括阜新市天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甘肃中电投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莱州市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万年县上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淮南市潘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天门谢家塆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镇赉华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7个新能源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相关风力、光伏电站资产,总装机容量为525.4MW,资产分布在辽宁、甘肃、山东、江西、安徽、湖北、吉林区域,底层资产已运营多年,收益较为稳定。
(三)主要交易流程
本次续发拟由新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新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以募集资金向原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原专项计划)支付转让对价,并受让原专项计划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79.48%有限合伙份额,保留原类REITs“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合伙企业”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和债权架构,续发后类REITs底层结构不变。
发行完成后,合伙企业继续持有项目公司99.99%股权,债权的期限、利率、具体还本付息安排等要素根据签署的《债权确认与还款安排协议》执行。
三、本次发行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新发行类 REITs 对原专项计划进行续接,可保障项目继续存续并保留原权益融资渠道、稳定公司资产负债率。完成后,公司仍保留对相关发电资产的控制,不会影响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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